烏克蘭政府揭露助力俄羅斯戰爭的外國技術:絕大多數制造商保持沉默
2024年7月30日,烏克蘭國防部情報總局(GUR)上線了一個公開資料庫,記錄了俄羅斯在武器生產中使用的外國設備。 截至2026年1月14日,該資料庫包含397家外國公司製造的1454台機床資訊,這些設備被俄羅斯的181家工廠用於製造襲擊烏克蘭的武器。
德國是此類公司數量最多的國家(104家,佔26%),其設備被俄羅斯政府用於製造導彈、炸彈、軍事衛星、軍用飛機和直升機、戰艦、火炮及彈藥。 緊隨其後的是台灣(49家公司上榜)、美國和義大利(各36家)以及中國大陸(28家)。
企業責任資源中心聯繫了資料庫中列出的384家公司,邀請它們就上榜一事發表評論。 由於缺乏公開的聯繫信息,我們無法聯繫其餘的13家公司。
我們收到了37家公司的回覆,僅佔受訪總數的10%。 在資料庫中公司數量前五的國家/地區中,總部位於德國的公司回應最為積極,但也僅記錄了11%的回復率(104家中有11家回復)。 美國公司的回覆率更低,為8%(36家中有3家回復); 義大利公司的回覆率僅為3%(36家中有1家回復); 臺灣企業的回覆率為2%(49家中有1家回復); 而中國大陸公司最為消極,完全沒有回覆。
收到的最常見回覆是,相關公司在2022年俄羅斯全面入侵烏克蘭后,已完全遵守制裁規定,暫停或停止了與俄羅斯的所有交易。 包括珀金埃爾默(PerkinElmer,美國)、泰思肯(TESCAN,捷克)、迪思科(DISCO Corporation,日本)、PEGAS-GONDA(捷克)、Sawatec(瑞士)、高聖(Cosen Mechatronics,臺灣)和芬泰電子(Finetech,德國)在內的一些公司指出,被列入資料庫的設備是在全面入侵之前賣給俄羅斯的。 這一事實甚至促使一家公司私下建議我們今後要多關注事實。 而德國的Maier Werkzeugmachinen則選擇公開指責我們“勒索”,並在其正式回復中稱:“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會接受被勒索,也不會被迫向除德國當局以外的任何機構提供關於我們或我們客戶的資訊,尤其是外國情報機構。 “從收到的回覆來看,大多數公司似乎並不理解他們應對其產品的使用方式負責。
根據《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企業應進行持續的人權盡責管理(HRDD),以識別和處理與其商務活動、產品和服務相關的人權影響。 在受衝突影響的地區,由於衝突局勢下人權風險升高,企業應進行“強化”的人權盡責管理。 俄羅斯對烏克蘭的軍事侵略始於2014年,這意味著當時所有與俄羅斯有業務關係的公司都應該開始在整個供應鏈中實施加強的人權盡責管理,以確保其產品不會助長人權侵害。
少數公司提供了加強供應鏈盡責管理的措施實例。 日本的沙迪克(Sodick)報告稱,在每台機器銷售前,公司都會「對客戶進行徹底調查,並確認...... 機床是否擬用於民用目的,而非用於研製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或其他類型的武器” 丹麥的Hottinger Brüel & Kjaer表示,公司要求客戶“做出合同承諾,不得將任何產品銷售、出口或轉口給俄羅斯聯邦和白俄羅斯共和國”。 然而,目前尚不清楚該公司為何禁止擁有烏克蘭IP地址的用戶訪問其網站。
值得注意的是,回覆的詳細程度差異巨大。 例如,捷克的TMJ Strojírna Jesenice僅簡短表示:「視頻中顯示的機器近年來並非由我司生產」,並未提供進一步細節。 雖然西班牙的ONA ELECTROEROSION同樣表示入榜設備從未交付給俄羅斯,但它從銷售記錄中提供了極其詳盡的、關於迄今為止向俄羅斯交貨的所有資訊。 該公司還報告稱,作為出口管制評估的一部分,它總是核實「最終使用者不在任何制裁或禁運名單上,並且...... 要求最終使用者書面陳述設備的具體用途,且僅限民用”
僅有兩家公司,瑞士的ABB和美國的庫力索法(Kulicke & Sffa)表示他們非常認真地對待我們提出的擔憂,並報告稱已啟動內部審查以收集更多資訊。 兩家公司均承諾根據合規程式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調查結果。
鑒於俄羅斯據稱正使用這些公司製造的設備生產襲擊烏克蘭所需的武器,透明度如此之低令人震驚。 許多襲擊因針對民用基礎設施並導致大量平民死亡而被定性為戰爭罪。 據烏克蘭總統稱,俄羅斯軍隊在烏克蘭至少犯下了13.7萬起戰爭罪行。 2023年3月17日,國際刑事法院(ICC)由於涉嫌在烏克蘭犯下強迫兒童流離失所等戰爭罪行對俄羅斯總統普京發出逮捕令; 2024年6月24日,又由於俄羅斯軍隊在烏克蘭涉嫌犯下國際罪行、戰爭罪和反人類罪對俄羅斯前國防部長謝爾蓋·紹伊古和總參謀長瓦列里·格拉西莫夫發出了逮捕令。
所有向俄羅斯提供武器生產所需技術的公司都在助長這些罪行,並面臨被控為戰爭罪共犯的風險。 為了最大限度降低這一風險,企業必須立即採取行動。
以下由烏克蘭政府制定的建議,包含了企業為加強供應鏈盡責管理應採取的具體步驟:
- 對於交付時需要加強基於風險的盡責管理的設備(工具、備件、工作流體和軟體)創建設備清單;
- 批准並定期更新盡責管理程式,考慮相關建議、危險信號及制裁規避方案,並予以推廣; 強制要求其海外生產基地、交易對手和承包商遵守這些程式,並引入違規責任制(包括在二手設備銷售期間);
- 使用GPS追蹤器控制最終使用者,並使用遠端控制系統在發生違規時關停設備;
- 在設備安裝地(維修、服務、軟體安裝處)引入現場檢查;
- 對發現侵略者使用設備的新案例做出反應:進行調查,溯源供應鏈,通知相關方和政府,並採取措施停止供應。
針對政府的建議可在此處查閱。
所有公司的回應與未回應記錄均可在下文查閱。